帮朋友想的“为什么商业代孕不该合法化?” 辩论赛的Points

 现今21世纪,网路发达,科技发达的时代,什么都无奇不有了,只有你想得到的,没有做不出的,就有那么一个黑科技叫“代孕”。现今的女性啥都会,文武双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女人在这追逐时代的脚步的时候却有一个很耗时间且费心力的大事叫做“生育”。大家都知道女人怀胎10个月后,需要坐月子,算算一下也许1年半载才可回归工作岗位,现在进步这么快请问一个女人一年半载后回来工作她能马上适应吗?答案是不能,所以需要“代孕”。此外,现在社会开放,已有部分国家将同性恋合法化,众所周知,同性夫妻是无法像一般夫妻生育的,所以需要“代孕”。另外,现在由于生活环境饮食习惯的影响部分的人因自身缺陷无法生育或者因自身原因希望有个完美又漂亮的孩子,或者说没有伴侣却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所以他们需要“代孕”。


“代孕”到底是什么?来我们维基百科查一下。

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代孕妈妈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妇女代孕时需植入他人的受精卵子,精子卵子在人体外的结合,必须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我国有关法律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做了严格的规定。
这项技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只能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方案,将于2015年4月起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禁止以任何形式代孕”等规定已被删除。
代孕不涉及性关系,因而它是属于人工生殖技术的一种。代孕一般分为四种
一,为精子、卵子均来自于夫妻双方,借用代孕妈的子宫,也称作“完全代孕”。
二,是精子来自丈夫,卵子由代孕者提供,经体外授精(试管婴儿)后,由代孕者怀孕生育;
三,是精子来自需求方,卵子由代孕妈妈提供,经人工授精后,由代孕者怀孕生育,二三种都是“局部代孕”;
四,为卵子由妻子提供,经异质人工授精后通过胚胎移植由代孕者生育,这种方式也是“局部代孕”,据说英国科学家已经发明了让男人代孕的技术。
好了,我们理解什么是"代孕",那么“商业代孕”的意思就是把代孕商业化。
那么商业代孕为什么不该合法化呢?来,我们先以肤浅的思想来做观点吧。
  1. “代孕”说白话一点就是借别人“肚皮”。就借精子,借卵子,借子宫的买卖。然后就收到一笔巨额薪水。若是借肚皮还可能有无需工作整天躺着,那么请问牛郎和妓女的职业可否合法化,同样也是借身体的部分为买卖不是吗?
  2. 另外,在伦理原则上出生的孩子该叫谁为自己的父母,是代孕父母吗?因为给了他们基因或者为他怀胎10个月,还是委托代孕父母的父母?在基因学角度上,那个孩子不是委托人的孩子而是委托人和代孕母的孩子。那么请问,为什么不去领养呢?
  3. 在生物科技上,试管婴也是属于“代孕”的一种,就是把精子和卵子放在一起进行人工授精而成。那么现在社会无奇不有,也有几部电影做以次坐为拍摄题材,就是不同的物种的精子或卵子进行此项活动。既然代孕要合法了,那么变种人,半兽人,变异人是不是要出现了。这个买卖若是合法,那么不是给了不法分子更多途径呢?
以上是我肤浅的看法,一下是深入了解后所得的看法。
虽然“商业代孕”在我国并不合法,由于我的好朋友在准备考试,我这个落榜无法直升大学的准重修生,刚刚很认真的上网查了查,不查不知道,一查不得了,为什么我这么说呢,我查到有国家做“商业代孕”之前是合法的,那就是印度!(相关资料)知乎@孙绿 我在这个网站上得到很多想法,顿时茅舍顿开。😊
  1. 从文章中,我得知代孕母都是那些有生育经验、适龄、身体健康的农村妇女这些人能够赚到代孕费用的1/6,也就是3000美元左右。只要找3个代孕产妇,这些中介就能赚得比产妇更多,因此他们也形成了激烈的竞争关系。一个看上去很能生的产妇,往往要受到几名中介的骚扰,最终选择其中一名。由于在印度女性人权较低,女性被骚扰性侵都不会被法律制裁。此举动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再说说取精子和卵子的过程,涉及到黑市贩卖卵子这个和代孕一样饱受谴责的器官交易。和印度的代孕产业一样,卵子贩卖也有固定的产地。东欧是重灾区,这也许是因为东欧女性长相比较好。她们往往由黑中介带着,飞往美国取出卵子并冷藏,再由顾客根据女性照片选择卵子。再根据《检察日报2012111日》的报道“买卖卵子的伦理分析与法律对策”有提到从医学来说,卵子买卖是一种需要借助卵子提取术才得以完成的交易行为。而卵子提取技术属于一种侵袭性手术,除了会给供者身体带来了一定的痛苦之外,还有可能会对供者造成健康损害,例如导致供者出血、感染等。很多时候,为了获取卵子,往往需要用激素类药物促进排卵,因而容易引发多种并发症,如:过度刺激卵巢,导致供者输卵管堵塞,造成不孕、宫外孕等问题;而严重者甚至可能会出现脑血栓、肾功能障碍、内分泌紊乱。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医疗临床上在处理卵子捐献问题时一般都比较谨慎,在取卵过程中往往遵循严格的程序,以确保供者的安全。然而,由于买卖卵子具有明显的功利性,操作者在取卵过程中往往会更注重取卵的结果而相对忽视取卵的过程,漠视对供者身体与精神的呵护,这使得以商业为目的的取卵行为往往潜藏着更大的健康风险。 所以有损别人的健康已经触犯了伤害罪,若在黑市购买也已经触犯了非法买卖的罪了。
  3. 你们知道吗,那些怀上孕的妇女,紧接着就会被困在产妇专用的所谓产房里。但是这些产房与其说是给孕妇准备的。根据《人体交易》一书中的描述,产妇们挺着大肚子,10个人挤在一间房里,还有警卫把守,防止她们离开。此举动犯了非法拘禁罪
  4. 为了提高怀胎的成功率,在植入胚胎时,医生一般会选择多胞胎植入。这是一个风险与收益并存的选择。多胞胎提高了孩子出生的可能性,但是同时也有难以分娩的问题存在。印度的胚胎植入医疗指导规范非常宽松,允许最多植入5个胚胎。这么多孩子挤在一起,生产的时候很容易发生早产和婴儿健康受损的问题。一个更让人感到难过的事实是:这些多胞胎的数量往往超出了顾客夫妇所需要的数量,所以其中有一些会在将将成型时被毁灭。此举动涉及到了故意杀人罪。
  5.  从伦理来说,卵子买卖是当代辅助生殖技术发展的一个副产品。而人类辅助生殖活动作为一种现代医学活动,其合理性乃至合法性是建立在以利他性为前提的救死扶伤的医学宗旨之上的。卵子买卖作为购买者对出卖者的一种剥削,则使人类辅助生殖活动沾上了铜臭,玷污了现代医学活动的高尚性,从根本上动摇了人类辅助生殖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使得以此为基础的人类辅助生殖衍生为一种不道德的做法。 
  6.    不仅如此,买卖卵子的实质是把作为人体组成部分的卵子作为一种商品来看待,违背了康德所谓的不论是谁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把自己和他人仅仅当做工具,而应该永远看作自身就是目的的绝对道德信条,降低了整个人类在伦理格序中的地位,造成了人体社会概念的严重贬值,亵渎了人性尊严,直接冲击人类社会的生命伦理秩序,造成社会伦理秩序的紊乱。如何应对卵子买卖,已经成为旨在维系最低限度之伦理的法律所必须承担的一项基本使命。 
  7. 最后,我想先放个链接(广州日报),为什么我要放呢,法律系内有法社会系而在广州日报的报道中有提到“商业代孕”是犯法的,为什么会犯法呢。根据庞德的法哲学的核心社会利益说,认为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他明确反对纯粹逻辑推理的僵化概念主义或形师主义法学,认为法哲学要从单纯历史的和实证主义的思维方式郑彻底释放。庞德的社会法理论被认为是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理论,他提出的法律社会学的基本纲领,启示人们关注社会制度和法律学说的实际效果,关注法律的作用而不是实际内容,并且注重法律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庞德认为,法律是发达政治组织化社会里高度专业化的社会控制形式,即通过有系统有秩序地运用这种社会的暴力而达到的社会控制。在这意义上,法律是一种“社会功能”或“社会控制”,是协调利益冲突的手段:法律的作用就是承认,确定,实现和保障各种利益,尤其是社会利益:提出法的功能性概念来取代逻辑性概念,主张“有用即是真理” 在广州日报的这份报道中有提到“泰国一名代孕母亲被曝为澳大利亚夫妇产下龙凤胎,但对方只带走健康的女婴,而留下患有唐氏综合症的男婴。这件事件在泰国和澳大利亚引起广泛争议后,日本富翁涉嫌通过代孕在泰国代孕在泰国生下9个孩子再次为代孕争议火上浇油。所以根据社会学的说法,“商业代孕”无法合法化。
结论,人不是玩具不能任人玩弄,孩子不是娃娃可以任人丢弃,每一个决定请三思。想要有自己的孩子请自己生,别伤害他人。若想要孩子可是有不敢生请领养,别再祸害无辜的生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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